申请河南省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业 | |
申请河南省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道路工程: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桥梁工程: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管道工程: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 米以上方沟)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 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水厂与泵站工程:修建 8 万吨 / 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 /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 / 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 / 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垃圾处理工程:修建 500 吨 / 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项。 隧道工程: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 3 公里以上。 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此外,河南省还规定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业绩需录入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数据等级需达到 B 级(即经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涉及省外项目需提供原始合同、验收报告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盖章的业绩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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