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人员配备 | |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人员配备要求主要基于资质等级和工程规模。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人员配备要求: 一级资质企业: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应包括具有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名。此外,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等专业人员各不少于3名。 其他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二级资质企业: 人员配备要求相对于一级资质企业会有所降低,但也需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确保各专业人员的配置合理。 具体的二级资质企业人员配备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或行业的具体规定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4-05-17 09:46:44 | 发 布 者: 张工 联系电话: 15238600898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