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 |
任工程师期间,符合(1)至(3)条中一条以上或(4)至(15)条中的三条以上: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项以上。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一项以上,省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二项以上。 (3)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一项以上奖励。 (4)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目或国家专业行业优质工程奖项目一项以上。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一项以上;省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 (6) 参与编写国家、行业、省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标准图集一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7)参与完成一项省辖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或研究开发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一项以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一项或省辖市(厅) 级二项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同级主管部门批复并组织实施。 (8) 参与完成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采纳的县以上国土空间(城市)总体规划一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经省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采纳的城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二项以上。 (9)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 (11) 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工法二项以上(限前五名),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鉴定。 (12)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十五名),完成二项企业自主研发科研课题,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13) 参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 (14) 小微型企业和县及县级市(不含市辖区)以下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完成三项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 (15) 参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译著或培训教材、技术手册,二万字以上;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不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须破格评审,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及经历外,还须符合业绩与成果(1)至(3)条件中的二条以上或全部条件的四条以上。 职称论文,期刊发表,学术著作出版,发明专利,一站式服务,价格优惠,服务周到 电话:13383862036 Q Q : 305689176 14530434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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