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专业培训学习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免费广告主页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重庆地区专业培训学习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广告号码: 1577452 类别: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重庆地区专业培训学习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见证取样的工作流程:首先进行授权 ,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然后进行取样,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之后进行送检,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最后出事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收监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帐。
见证取样报考人员条件:
1、已具有或拟申请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检测资质的单位中,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5岁的在册职工。
2、同时该单位必须取得了重庆市市场管理局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营业执照。
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提供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纸质版及电子档各一份;
2、提供参培人员照片电子档;
3、身份证原件、学员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供学信网出具的电子备案注册表学历证明; 
4、 提供参培人员最近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请直接联系蒋老师,
电话:183/2337/6178 vx:jianda335511
企鹅:2355*2539*51

校区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26号科技大厦三楼(石桥铺校区)
红旗河沟洋河二路(红旗河沟校区)
烈士墓壮志路49号(烈士墓校区)
兴隆镇永庆街(渝北校区)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重庆市 (重庆广告信息)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2-10-18 10:02:41
发 布 者: 建达蒋老师
联系电话: 18323376178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75
免费广告主页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重庆地区专业培训学习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 2025 中国免费广告 CNFreeA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