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 |
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代办的条件: 1、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 2、企业法人和股东近三年无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3、已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 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代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和《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编剧授权书;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1-08-11 10:32:35 | 发 布 者: 蔡生 联系电话: 18620145801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