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有需要咨询社保公积金的可加微私聊,与手机同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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