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人社厅评审高级工程师流程 | |
一、信息公布 各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转发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高级工程师评审 1、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将个人评审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2、单位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证明”至申报系统,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 3、主管单位审核 各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上传委托评审函,提交职称评审会。 各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上传至高级工程师评审会。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评审表》(A4纸)3份; 《评审简表》(A3纸)4份; 《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2)评审材料类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申报人员复印件1份; 书复印件1份; 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 论文2篇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 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其他材料 申报人员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4张 5、参评高级工程师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6、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详情请与屈老师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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