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研究院,研究院转让新规定 (一)设立研究院类型;设立研究院行业类 | |
如何设立研究院,研究院转让新规定 (一)设立研究院类型;设立研究院行业类型有; 个人独资、集体所有制,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限公司。 医学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农业研究院、工程研究 院、自然科学研究院。这些就是研究院的分类与行业分类! (二)企业性质研究院经营范围: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 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健康咨询。 (三)设立研究院注册新规定: 1. 设立个人独资研究院注册要求:只有一个投资者没有其他股东,投资者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工商注册上不体现注册资金。 2.集体所有制研究院注册要求:要求股东在两个人以上,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承担有限责任。要求实缴验资。 3.普通合伙研究院注册要求:要求股东在两个人以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有限合伙研究院要求:股东在两个人以上,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占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占股比例小的承担有限责任。 其他类企业性质研究院分为:文化院、书画院、艺术院、文化艺术院、艺术培训院、教育科技院。 (四)转让以下我公司未开户其他类研究院公司; XXX,多少钱。 .... XXX,多少钱。 (五)研究院转让常见问题: 1.为什么要选择收购转让? 答.研究院截止2018年2月26日就已经停止办理了,所以想要经营研究院只能选择收购。 2.我是做教育的不是做医学的,还有其他行业的研究院吗? 答:我司有各地区,各行业的研究院让你尽情选择。 3.没有办公地址怎么办? 答:我方可提供挂靠地址1.集体办公区地址2.孵化器地址3.个人产权地址4.写字楼地址。 | |
相关链接: 暂不显示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0-07-13 09:43:51 | 发 布 者: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554809621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196 |